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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发生的打印装订、复印、传真、公务接待等费用如何报销?

 

回答:出差人确因开展公务发生的打印装订、复印、传真、快递或寄送、打包、托运、图书、办公用品、公务接待等费用,由出差人在发票粘贴单或网报单“报销情况说明”栏内说明情况,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,可凭票据实报销。

(1)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,需按照学校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执行并严格履行报批手续。

(2)如差旅费由邀请方承担或差旅费已另行报销,出差人应在网报单“报销情况说明”栏内注明。